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

《四十余年回首看内蒙古文革》 - 云家“蒙古王”乌兰夫的倒台

中共开国上将乌兰夫素有“蒙古王”之称。文革爆发后,乌兰夫因“内人党”问题被批斗,并软禁于北京,被撤销党政军领导职务。澳门大学社会人文学院副教授程惕洁撰文《四十余年回首看内蒙文革》指出,文革中之所以批判乌兰夫修正主义路线,归根结底是因为它的利益取向,同中共的利益取向背道而驰,因此最让中共头痛,最让周恩来痛恨。

一、引言
如果史料能逐年积累而非加速流失,人们的观点能百家争鸣而非一言堂,那么,时间差对于恢复民族的历史记忆来说,未必全是坏事。甚至可以说,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全面审视和深刻理解,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时间距离(比如说远隔四十余年),甚至一定的空间距离(比如说远在美国纽约)。我不敢说这是否是个规律,但起码,这是我此时此刻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。

做为一代文革经历者,我们已经步入老年早期。纵使当年大名鼎鼎的文革明星,不论观点派系,也大多数烟消云散,其中不少人已经做古。但做为当年内蒙造反派的普通成员,四十年来我时常回忆和反思那场运动,许多人物事件仍然记忆犹新,无法淡化,难以忘怀。特别是我的老朋友,被称为“内蒙聂元梓”的高树华老师,刚刚六十二岁,两年多前含冤去世,壮志未酬,留下许多文稿托我整理加工。他的突然去世,勾起我许多联想。因此,想借此机会,从社会运动和角色互动的观点,对内蒙文革旧事加以梳理,试图总结成几个略带新意的命题和论点,同与会朋友讨论分享。

二、“路线斗争”与“民族斗争”交叉互动
这个话题涉及到对内蒙文革的宏观分析,属于所谓“宏观社会学”观察方法。我们都知道,文革发端于毛江“文革左派”同刘邓“走资派”之间的所谓路线斗争,或者说贴了政治标签的权力斗争。在争夺话语权和宣传阵地上,表现为上海《文汇报》同北京《人民日报》之间的较量;在争夺政治领导权方面,则表现在马拉松式的前门饭店会议上(1966年5月21日至7月25日),连续斗跨北京的彭真、刘仁,天津的万晓唐、张淮三,河北的林铁,山西的卫恒,从而为文革大地震扫清华北地区的障碍。在同一个前门饭店会议上,最后一场斗争围绕着乌兰夫进行,耗时43天。虽然会议期间,周恩来同后来的文革左派狼狈为奸,给乌兰夫生搬硬套了若干条所谓的“修正主义罪证”(例如在牧区实行的“三不两利”政策等等),但真正打倒乌兰夫及其家族成员的杀手锏,是所谓“民族分裂罪行”,强行制造了一个“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”。由于当时所处的特殊时间(毛泽东反对一切帝修反的歇斯底里高潮)和特殊空间(中蒙中苏边境,国防前沿),中共领导层几乎全体一致给乌兰夫往民族矛盾上拉。因此,官方规定的内蒙文革斗争目标,自始至终有两个东西交叉互动:一个是和全国相同的所谓“反修妨修”;另一个则是边疆特有的所谓“反民族分裂”。前一个比较虚,后一个更具体,更紧迫,更要害。

基于此原因,乌兰夫被斗倒之后,不但失去权力,而且失去自由,被事实上软禁在海军大院。而这一切,发生在文化革命尚未正式开始之前。因此,到66年6月文革正式开始之前,遭到清算的乌兰夫及其家族和亲信,已经完全成为死老虎,明摆着的“阶级敌人”。从党政军负责人到普通群众,已经找不到不声讨乌兰夫,不同乌兰夫划清界限的人了。虽然毛泽东在一次接见红卫兵活动中(1966年某月某日)破例开恩,让乌兰夫也陪同上了一次天安门城楼,从而有谣传说毛要保他。但事后证明,那只不过是毛领袖又耍的一次手腕而已。

由于文革开始时,根本不存在公开的“保乌”势力,所以,从六月到九月的三个多月中间,内蒙文革的斗争焦点,主要围绕反不反工作组,反不反本单位的当权派而展开。而工作组和本单位当权派的后台,也不是统治内蒙长达十九年(1947-1966)的乌兰夫及其亲信,而是在前门饭店会议上的“反乌功臣”,号称“内蒙左派书记”们。他们以自治区和盟市两级的汉族高干为主,仅有一两名象征性的蒙族干部(例如军区副政委吴涛)。

表面上看,从文革爆发到革委会建立的一年多当中,内蒙文革没有明显的民族特色,起码在两派斗争最激烈的内蒙师院,蒙族同学生多数,明显站在造反派一边,与汉族造反派一起,先反工作组的镇压,接着反自治区党委的“资反路线”,又反“二月逆流”,最后迎来毛周主持制定的中央处理内蒙问题八条决定,即所谓“红八条”,正式承认了以呼三司为主的内蒙造反派的“正确性”。

但是,从中央煞费苦心地筹备内蒙革委会,到仓促决定头脑简单、对民族政策毫无知识的滕海清出任一把手,到迅速调派27军和69军进驻内蒙战略要地等等一系列动作,不难看出在所谓“路线斗争”的背后,仍然深藏着中共决策层的心腹大患――民族斗争,或者所谓的“民族分裂危险”。现在回过头来看,当年的所谓“反修防修”“反对民族分裂”等等耸人听闻的斗争口号,和“阶级斗争为纲”一样荒唐可笑,都是毛泽东这个新时代的唐吉柯德,向历史车轮发起的挑战。果然,从后来披露的历史资料看,滕海清在北京接受圣旨,快速空降内蒙时,是带着深刻的民族偏见而来的。偏见的根源既有他个人的粗暴和无知,更有中共高曾对他的面授机宜。因此,他内心从来没有信任过任何一个蒙古人,就连他的老搭档吴涛将军也不例外。

滕海清的偏见无知,加上中共高层(毛、林、周、康、江、谢等)对内蒙形势的错误判断和坚持误导,基本上种下了后来走火入魔的“内人党冤案”的祸根,为一系列错误奠定了基调。至于那些枝节性的诱发事件,例如从206专案的沉渣泛起,乌兰巴干个人讲述的演绎故事,到“群专”逼供信打出来的种种所谓“确凿证据”等等,统统都是“民族斗争”路线主导下的必然结果。

如果按照官方十年文革的时间划分,“内人党”冤案肯定属于文革的内容,但是,如果按照刘国凯的三年文革论,那么,“内人党”案件基本上发生在自治区革委会成立(1967年11月)之后到中共九大召开(1969年4月)之后的一年半时间内。虽然从时间上勉强可以归入文革阶段,但同群众运动已经没有什么关系。那场迫害蒙族同胞的大疯狂,基本上是中央到地方,从军外到军内,从政府各部门到基层厂矿、部队、单位、学校、农村牧区,有计划、有领导、有步骤的的国家政权行为,跟文化革命中典型的群众运动没有什么共同特征。表面上看,似乎也有群众参加,有标语口号,有批斗会,有隔离审查等等,但是基本上看不出有什么派性的介入。因为有滕办和革委会核心小组的直接指挥,因此它应该属于“领导运动”而不是“群众运动”,是“领导闹事”不是“群众闹事”。当然,毛泽东批评“扩大化”之后,受害者大批上访告状,才真正出现了短时间的群众闹事和无政府主义。那属于“内人党”运动的后遗症,不是冤案本身。

官方的文革史,往往将文革期间的种种怀事,一股脑儿推给红卫兵和造反派,而且还简单地把红卫兵等同于造反派,于是在没有经历过那场运动的人当中,制造了许多时间、观念和事实上的混乱。挖“内人党”这件事也不例外。即使图们和祝东力的《康生与“内人党”冤案》一书,也有抹黑造反派的痕迹,虽然当年的图们,也属于内蒙军区造反派的一员。

那么,究竟有没有造反派,充当挖“内人党”的打手和急先锋呢?当然有,比如内蒙军区造反派头头马殿元,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。他不但坚决主张和即将参与军区政治部的挖肃,而且赤膊上阵,亲自动手打人。当造反派老战友高树华当面批评他搞“逼供信”之后,他还反骂高是“右倾保守”,“同情坏人”。运动后期,马因为手上有血债,被送到石家庄高级步校隔离审查,据说因精神失常而跳楼自杀。但我认为,马殿元的例子只是个案。既非造反派的组织行为,也非造反派头头的普遍现象。反之,就我接触的情况,多数造反派,都对挖“内人党”的走火入魔,表示怀疑、反感,甚至公然对抗。特别是那些独立思考能力比较强的人。例如内蒙党委“红旗造反团”的那松巴雅尔和白彦太,分别成为内蒙革委会常委和委员。在第一个“内人党徒”特古斯被揪出之后,他俩就公开在会上发言,表示“特古斯是革委会委员”,不经司法程序而任意逮捕,破坏了新生红色政权的威信和工作成效。结果,他们的发言被滕海青打断,后来怀疑他们也有内人党嫌疑。其他进入常委会的造反派领袖,例如高树华、王金保、王志友等,也对内人党案表示过疑义。但是,恰恰因为内人党案件是一道圣旨,任何人也阻挡不住。再加上,真正的实权并不掌握在造反派手中,因此,他们的声音才微不足道。假如挖肃运动不是党政军系统的有组织行为,而是群众运动的自发活动,肯定会触发严重的派系斗争,既有造反和保守两派的分化,也会有以民族成员为标准的观点分化。可惜,在整个挖肃过程中,我们看不到这种分化。

这里顺便谈谈“内人党”冤案造成的伤亡人数问题。汇集我目前能找到的各种资料,大约有三
种说法:

1,第一种说法来自官方,是图门、祝东力引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》:34万6千多人受到关押迫害,1万2千2百22人被迫害致死。另有8万7千180多人致残。

2,第二种说法来自反对派运动。例如流亡海外的蒙古族学者巴赫认为:逮捕关押了80万人,多达50万人致残,5万人被拷打迫害致死。

3,第三种说法,来自于半官方的学术研究机构。根据内蒙古大学编写的《内蒙古自治区史》中记录,有2万7千900余人被迫害致死,有12万多人被迫害致残。但资料没有提到被关押者的总数,相信应该在50万人以上。

综合三种说法,我个人倾向于第三种,即关押50余万,致残12万,死亡两三万。原因有三点:第一,中共官方在披露所谓“黑暗”数字上,向来人为缩小,习惯于遮遮掩掩,例如五八年的右派数字,60年代饥荒死亡人数等等;第二,而巴赫先生所说的80万人被关,50万人致残的说法,与我当时做为内蒙日报记者所目击的情况有差距,因为当时全自治区的蒙族人口总数才两百多万,80万人占三分之一还多,似乎比实际情况有夸大;第三,内蒙古大学的内蒙古现代史研究所,有一批功底扎实,态度严肃的学者(以郝维民为首),他们有条件也有能力下功夫,做一番比较细致的调查研究,因此有可能得到比较真实的数字。即使这个中间数字,已经占到蒙族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多,迫害比例之高,在全国是罕见的。

然而,物极必反。经过这番折腾,原本比较和谐的民族关系不复存在。虽然中共重新启用乌兰夫家族,百般安抚和收买蒙族少数精英上层,但是蒙族人民已经识破了中共统战的手腕,再也不给中共真心卖命了。民族复兴意识开始抬头,海外的蒙族民主运动形成组织,一个货真价实的“内人党”(内蒙古人民党)已经宣布成立多年。总之,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历史和中共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。

三、“官方文革”与“人民文革”两条脉络
关于文革的分期问题,我基本同意刘国凯有关“人民文革”的论断,也同意他的“文革三年论”。此处不想过多涉及“人民文革”的定义分歧和相关争论,只想以我对内蒙文革的亲身经历,和以记者身份所广泛接触的资料,来旁证“人民文革”的真实存在,以及它与“官办文革”的交叉互动过程。

我认为,“人民文革”在内蒙不但脉络清晰,而且在短暂的几个月内(1966年10月至1967年四月),几乎曾经扮演群众运动的主导角色。当然,这里所说的“人民文革”,是指在文革大框架之内,有限度扞卫民众自身权益的有组织活动。或者说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“打者红旗反红旗”。从1966年春夏之交到七八月份,各高校的文革主要围绕“保党委保工作组”还是“反党委反工作组”而展开,总体形势是保守派占优势,有组织、有后台,相比之下,造反派只是被动防守、零星孤立、各自为战,其主要精神支柱是不定期发布的“两报一刊”社论和毛领袖的最高指示。这一阶段,仍然以官办文革为主导,人民文革尚成不了气候。

到八九月份,文革由学校发展到社会,一方面是红色恐怖风暴残害所谓黑五类,另一方面是各单位的党委普遍把敢于率先贴大字报的人打成反革命,从而制造了社会上的大批冤假错案,为随之而来的造反派大串联提供了土壤。

从九月份开始,三大原因促成造反派由无组织变成有组织:一是批判血统论和资反路线;二是跨单位的红卫兵和战斗队组织合法化;三是全国范围的免费大串联。虽然中央文件一直把大串联限定在大中专学生中间,但工人和机关干部的大串联仍然数量庞大,无人干涉,我的感觉他们和学生数量相当。短短一两个月,运动初期被党委和积极分子们压制的落后份子、反党嫌疑、黑五类们,迅速组织起来,成为造反派重要力量。其势头之猛,在中共历史上罕见。按照社会学关于群众组织和社会运动的理论,只要有魅力型领袖,共同的利害关系,阶梯式的权力划分和有效的奖惩制度,一个组织的战斗力就可以长久维持。

内蒙古几大造反派组织的诞生和成长,例如教育系统的呼三司、铁路系统的火车头、军工系统的河西公司“八一八”,文化系统的“鲁迅兵团”,党政系统的“红旗总部”,部队机关的“红色造反团”等等,都符号社会学总结的这些特征。即使保守派组织“一司”“二司”,“红卫军”“无产者”等等,也符合上述特征,只不过它们的壮大和对造反派的反攻倒算,背后往往有当权派(特别是王铎和王逸伦)的策划与支持。

从1966年冬到1967年春的几个月内,呼和浩特地区的党政机关全面瘫痪,就连公安系统,也分成誓不两立的派别,分别办案,各自为政。这种形势,客观上为“人民文革”的立足和发展提供了有限的空间。许多有明确诉求目标的跨行业跨地区组织,开始成立并筹备活动。例如上山下乡知青、临时工合同工、复员专业军人、下放农村的工人、铁路工人、石油工人、三线军工企业等八大组织。从宣传材料看,他们大多以自己的行业特征为号召力,强调本系统群众所遭受的(所谓修正主义路线造成的)不公正待遇。到1967年春节前后,正当八大组织在北京酝酿成立全国总部的时候,被江青周恩来等断然宣布为非法,其头面人物遭到逮捕。尽管如此,这些系统的造反派们,仍然锲而不舍,各自在本地区坚持了相当长时间的组织抗争。以上八大组织的产生和覆灭过程,如果不归类到“人民文革”,我很难想像它们如何被归类到“官办文革”的范围。

另一个更为明显的“人民文革”例证,是震惊中外的“石拐沟煤矿工潮”。发生在1969年夏秋之交。当时处于“内人党”平反之后的另一次无政府状态。矿务局革委会在情理过期文件档案时,发现有一份煤炭部文革前下发的文件,要求提高煤矿工人的附加工资(井下工每人每月增加6元,井上工4元)。但乌兰夫当时以内蒙财政没钱为理由,没有执行中央的决定。消息传开后,全矿五万多职工向革委会施加压力,要求补发这笔钱。因为累计数量庞大(一千几百万),矿革委会不敢做主,于是触发了长时间的罢工潮。据说全矿职工家属特别团结,原来的两派也捐弃前嫌,再度携手,并肩战斗。在数万工人和家属昼夜围攻之下,最后革委会主任杨秀(领导干部)和副主任吕华(工人造反派代表)同意在提款文件上签字,而另一位副主任(军代表)拒绝签字。最后款是提了,钱也分了。数万矿工和家人的确痛痛快快过了几天大年。

然而好景不长。中央1969年底对内蒙实行全面军管,到70年春,利用一次全体职工大会的机会,军管会对革委会实行突然袭击,由全副武装的军人包围大礼堂,当众逮捕杨秀和吕华。宣布周恩代表党中央来对煤矿工潮的定性:“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经济主义妖风,是性质及其严重的反革命事件。”后来杨、吕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,补发的款项,再分期从工资中逐渐扣回。

如今回忆那场风潮,我们不得不把它归类到“人民文革”中去。说它是“文革”因为它打着批判刘少奇、乌兰夫修正主义路线的旗号,要求落实“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”,保护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。说它是“人民的”,就是因为它的利益取向,同中共的利益取向背道而驰,因此最让中共头痛,最让周恩来痛恨。

当然,我们也要看到,“人民文革”始终在官方文革的夹缝中生存,只在局部地区或者短暂时间内,展现其影响和力量。但不能因此,就否认它的存在和意义。因为说到底,在中共一党专政之下,人民意识的普遍觉醒,政治迷信的最后破除,总要有个缓慢过程。任何质的变化,都需要建立在微小的量变基础上。正因为如此,我们才应该对“人民文革”给予足够的重视。
四,“造反派”与“保守派”壁垒分明

内蒙文革另一个明显特点,就是自始至终,造反派与保守派两个阵营,起码在自治区一级,基本上阵线清晰,壁垒分明。即使个别组织内部,有重组和改名的情况,例如我原来参加的组织叫师院井冈山,属于造反派当中比较激进的一个,后来在本院大造反组织“东纵”的说服下,集体加入他们的大山头。另外,保守派的“抗大兵团”,最后众叛亲离,剩下寥寥几个骨干份子,跑到社会上重组了“无产者”,成为内蒙军区依靠的对象。但总体上说,既没有哪个组织自行分裂为新组织,然后斗得你死我活、互相残杀;也没有哪个组织公开宣布解散,然后投诚到对立组织方面去。

造反与保守的搏斗,可以分四次高潮来观察。
第一次高潮,是六月初的大字报运动,率先给党委贴大字报的人,基本上构成了后来的造反派。而用大字报反击“右派进攻”,坚持“保卫党组织”的人,构成后来保守派的骨干。
第二次高潮,是工作组工作队进驻以后,其灭火队的面目逐渐暴露,开始整造反派黑材料的时候。于是爆发反工作组还是保工作组的两派斗争。随着红卫兵和战斗队的成立,两派阵线趋于分明。
第三次高潮,是军队支左,介入地方文革之后,屁股坐到保守派一边,对造反派开始武力镇压。

这时,围绕拥护还是反对军方,又爆发了更大的派性冲突。由于军队有武力做后盾,因此保守派空前壮大。

第四次高潮,是中央发布处理内蒙问题的八条决定之后。虽然造反派士气大振,随着中间派和游离派的加入,人数也迅速膨胀。但保守派面临灭顶之灾,也没有马上瓦解。反而在军区的暗中操控下,一度变得更加嚣张,几近疯狂。闹得滕海青无法下飞机,无法吃饭睡觉。只有在中央采取断然措施,抓捕了几个军区领导人之后,才使形势得到控制。
我至今想不透究竟是什么原因,造成了内蒙文革两派的壁垒分明?我能想到的可能原因,大致有这么三条:

一是乌兰夫势力被清除得比较早,也比较彻底。而新的掌权人物相对说来都没有什么盘根错节的传统势力。

二是内蒙与北京地理位置接近,方便北京高校的造反派前来串联。首都各大造反派组织,几乎都在呼和浩特常设了联络站,而且也是一边倒地支持以呼三司为首的造反派。

三是中央两报一刊驻内蒙的记者站和联络员,自始至终同呼三司站在一起。他们经常扮演中央文革派同内蒙造反派之间的联络角色。由于这些原因,内蒙造反派消息比较灵通,头脑也很灵活,基本上步北大清华北航等造反派的后尘,很少犯方向路线方面的错误。而紧跟党委和军区领导人的保守派们,则处处循规蹈矩,按照传统的共产党思维模式办事。而这次文革的发动和进入高潮,恰恰是毛泽东打破传统办事方式的结果,起码是一个“大胆尝试”。所以,保守的领导人和保守的群众落后于形势,继续沿用五七年反右派斗争的老皇历,因此屡犯方向路线性错误,就成为必然结果。当然,我们说他们处处被动,仅仅是指从1966到1969年那个短短的历史时期。如果说把历史的进程拉长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,或许保守派并没有错,而是始终坚持了“相信和紧跟顶头上司没错”这个共产党政权下千古不变信条。反倒是造反派被“卸磨杀驴”,充当了另一次权力斗争的牺牲品。唯一不同之处在于,右派上当是上了毛泽东本人“阳谋”的当。而造反派吃亏,是吃了邓小平“反攻倒算”的亏。我个人认为,无论是当时的造反派还是保守派,恐怕没有谁能料到,毛死之后邓可以翻案,更没有料到邓翻案的实质,并非是用邓的正确,去取代毛的错误。反而是用邓新的错误,取代毛的老错误。此是后话,暂不细说。继续分析内蒙文革中保守和造反两大派别的壁垒分明。这种自始至终的一贯性,起码导致了日后事态发展的两个严重后果。一个是中央处理内蒙问题决定的压倒性一边倒,基本上给造反派及其支持他们的领导干部打了一百分,而给保守派和他们的后台“二王”,以及内蒙军区的将军们打了零分。查遍所有中央八条决议,找不到号召“大联合”的只言片语。而主张两派“斗私批修大联合”,是其后中央处理许多省区两派冲突的重大原则之一。中央在处理内蒙问题上的一边倒态度,对于造反派固然是喜讯,但对受到蒙蔽的保守派群众和广大军人,却是灭顶之灾和晴天霹雳。从而导致了他们顽固而持久的抗争,甚至大闹中央和中央军委。直到中央对内蒙军区领导人采取隔离措施,才使形势渐趋稳定。

另一个严重后果,是埋下了日后保守派反攻倒算的长远祸根。中央八条下达之初,由于中央文革派,特别是周恩来本人,不但对内蒙造反派全力支持,甚至个人感情上比较偏爱。秉持上意,滕海青到达内蒙之初,做出了若干支持造反派、打击保守派的重要决定。例如,追认二月逆流中被解放军枪杀的造反派领袖、师大外语系英四学生韩桐为烈士,由当时的中央内务部(现改为民政部)部长曾山(现任副主席曾庆红的父亲)签署烈士证书;立即逮捕杀人凶手、内蒙军区司令部军训部副部长柳青,并速审速判柳青死缓两年。

另一名被保守派打死的师大外语系俄四学生欧阳儒臣,也被追认为烈士。而打死欧阳的保守派“红卫军”的头头张三林,也被下令逮捕,从快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当然,在短时间内,这些决定对于稳定内蒙大局起过重要作用,也着实让造反派们高兴过一阵子。然而,好景不长,周毛相继去世,四人帮被抓之后,天地再次翻覆。不但韩桐和欧阳的烈士证书宣布无效,革委会和造反派给韩桐立的墓碑被砸烂,而且杀人兄手也不再是凶手。柳青出狱之后,恢复一切军官待遇,被送到石家庄干休所养老。张三林出狱平反之后,则被复出掌权的王铎、王逸伦看中,提拔到政府当官。原本出身于橡胶厂普通工人的张三林,恐怕以前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好事。当然,张三林的发迹,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。相似的故事还有很多。甚至可以说,几乎所有保守派的核心人物,在改革开放年代,都受到程度不同的提拔和重用。

如果说,上面所讲的这些个人案例,都仅仅涉及少数头面人物和核心人物,对普通老百姓影响不大的话。那么,接下来的“大清查”运动(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),则使广大造反派领袖和骨干人物遭受了一场真正的“灭顶之灾”。从首都造反派的八大领袖(有的说十大领袖)、上海造反派的掌权人物、到各省市、自治区、市地县和公社,各级各单位的造反派头头,尤其是通过三结合进了革委会的造反派代表们,统统成为清查对象。据说逮捕判刑者数以十万计,开除党政公职者数以百万计,遭到隔离审查、内查外调、需要“说清楚”者总数,则上千万。历时之长,打击面之广,株连人数之众,远远超过文革中造反派对“走资派”的打击和迫害。更何况,十年动乱中,大多数迫害都是中共组织和革委会授意的政府行为(例如“内人党”冤案),属于造反派自发组织的迫害打击行为少之又少。而邓小平复出之后对造反派的反攻倒算和打击迫害,可是百分百的党和政府行为。

以内蒙为例,虽然上文提到,内蒙造反派在政策和策略方面特别小心谨慎,基本上没有让保守派抓到任何致命的把柄,这也成为中央文革和周恩来个人对内蒙造反派特别信任的原因之一。然而,内蒙造反派并没有因为自身的干净而逃脱被清算的命运。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,因为内蒙造反派相对干净,导致了中央处理内蒙问题时过分偏袒了造反派,过分打击了保守派,反而埋下祸根,造成日后清算造反派时,更加严厉、狠毒,几乎赶尽杀绝。例如:结合进内蒙革委会的那些常委和委员们,郝广德、王志有、李锋、王金保、那顺巴雅尔、贾国泰、李金保等等,无一例外进了班房,最后获致长短不等的刑期。因为从他们身上,难以找到打、砸、抢和个人迫害的具体例证,就找别的藉口抓捕判刑。例如原呼三司司令郝广德,无法以造反派领袖入罪,只好以“破坏军婚”判刑;那顺巴雅尔,以“偷税漏税”判刑。

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要数我的老师和朋友高树华(内蒙师大造反派组织“东纵”领袖)。先是两年多的隔离审查和巡回批斗(注意,这是在所谓文革“正式结束”好几年之后),接着是三年多的正式逮捕和准备起诉判刑。但查来查去,实在找不到任何可以入罪的“罪名”,连“男女关系”方面的稻草也捞不到,检察院认为实在够不上起诉条件,但清查办的领导不断施加压力,要求办案人员罗织罪名,判他十年。

事有凑巧,正在僵持之中,高树华的一封申诉信,送到胡耀邦的案头。那时,刚刚复出的胡耀邦,正负责全国落实政策的工作。他对高树华这个人印象颇深,因为1969年春天中共召开“九大”期间,高树华做为九大代表,和胡耀邦在同一个华北组学习讨论,有过多次私下交谈。胡问高如何看待共青团组织,高因为长期担任团委工作,所以对共青团肯定较多,而且认为应该加强团的工作,以便恢复文革之后的社会秩序。

他的观点,正中胡耀邦的下怀。大组讨论会上,高大胆发言,支持胡耀邦当中央委员。他的发言,后来遭到江青的当面训斥,胡当中央委员的事也没有成功。但胡耀邦对内蒙这个造反派青年,留学了深刻印象。

胡耀邦读罢高的申诉材料,立刻给内蒙古书记周惠打电话,怒斥周惠,为什么仅仅因为高是造反派,没有罪行也抓住不放,关押审查五六年,还坚持无罪重判?正是在那段时间,主持落实政策的胡耀邦表示,全国的审查已经关押了上千万人,超过国共内战的八百万人。胡耀邦说:“当时这些红卫兵都是娃娃,紧跟有什么不对!劝你们少抓,该放就放,晚放不如早放”。正是在胡耀邦的直接干预之下,以“和稀泥”着称的周惠,才不得不给呼和浩特司法部门下令,让他们“事实求是”,尽快给高树华结案。于是,高树华才以“免于起诉”的判决,最终走出监狱大门。然而,大大小小的邓小平们,对胡耀邦的“宽宏大量”和“怀柔慈悲”并不认同。他们利用手上的权力,千方百计剥夺造反派们的生存空间。高树华出狱之后,被勒令在工厂“劳动改造”,每月只拿几十块钱的生活费。到他去世前的2004年,生活费刚刚长到190元。他为了谋生,不得不下海经商,或者到处打工。虽然他的俄语和文学造诣很深,但在“有关部门”的关照之下,没有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敢于聘任他。长期压抑和处处碰壁之中,终于导致积劳成疾,以62岁壮年英逝。其他几位造反派领袖的命运也大同小异,例如王金保、李锋、那顺巴雅尔等人,都在遭受牢狱之灾以后,五六十岁含冤去世。

五、“政治立场”与“个人恩怨”微妙平衡
如果说,以上所总结的几个内蒙文革特征(路线斗争与民族斗争、官方文革与人民文革、保守派与造反派等),基本上属于所谓“宏观历史”的考察角度,那么,我想总结的内蒙文革的第五个特征,将从“微观历史”的角度入手,看看个人关系在内蒙文革中所扮演的某种角色。

总所周知,从二十世纪末期开始,历史研究的一个趋势,是日益借鉴社会学研究方法,开始关注人际交往和关系互动这类“微观”事件,对宏观历史事件的重要影响。因此,我想试用这一方法,专门探讨造反派领袖高树华,和乌兰夫之子力沙克(后改名乌杰)之间的私人关系,及其贯穿于内蒙文革始终的重大影响力。

要到个人关系,其实胡耀邦对高树华案件的干预,也已经带有个人关系的色彩。因为,假如没有高树华和胡耀邦在九大期间的个人交往,没有他们在“共青团”问题上的共同语言,恐怕也就不会有后来高树华给胡写信的愿望。即使写了,也不见得胡耀邦会亲自过问;即使过问,也不见得会那么快、那么热心地直接打电话干预。然而,如果深究,高和胡的关系,严格说来,主要还是工作关系,或者说上下级关系。其关系中的私人成分,远没有高树华同力沙克之间,那么深厚持久,那么神秘隐蔽,那么充满戏剧色彩。

力沙克是乌兰夫的三子,原在苏联留学,专业核物理。六十年代初期,中苏关系破裂,力回到内蒙,1962年到师范学院教俄语,和高树华同事,曾经和高分配在同一个单身教工宿舍。由于共同的文学和语言爱好,于是成为朋友。两年之后,力调去参加四清,每月的工资由高送到力的家中。力的母亲云婷是乌兰夫前妻,当时同长子布赫同住。由于经常走动,高有时候也帮助云婷老太太做些家务,因此也和布赫、以及布赫的妻子珠岚等人熟识。前门饭店会议之后,特别是文革风暴一来,乌兰夫家族的成员全部成为黑帮份子,纷纷被软禁、隔离或者正式关押,力沙克也被关进师范学院的牛棚。高树华虽然因为贴第一张大字报而成为造反派的核心人物,但处境险恶,身世沉浮。

直到66年十月批评资反路线以后,才处境好转,基本控制了师院内部的局面。十一月大串联开始。力沙克通过管理“黑帮队”的外语系学生,要求单独见高树华一面。原来他想求高树华,念私人交情,帮他逃离看管,回上海看看久无音信的妻子杨珍云。

这个棘手的要求,逼迫高树华在政治立场和私人关系之间选择取舍,或者谋求平衡。要知道,内蒙文革爆发以来的许多斗争回合,都围绕一个生死攸关的重大议题:那就是高树华造反的“后台老板”究竟是谁?高树华究竟是不是乌兰夫黑帮份子?从院党委到内蒙党委,从工作组到工作队,都一口咬定是,而且突破口就是高树华和力沙克的私人关系,因此一定要把高树华打倒。而支持高树华的造反派也一口咬定否,并反击保守派的攻击,认为那是诬陷高树华,将贴大字报的造反派往黑帮线上生拉硬扯,是政治迫害。

在此关键时刻,如果高树华不念私交,又缺乏政治智慧的话,他肯定会一口回绝力沙克的要求,让他按照“党的政策”或“组织程序”去一级一级递交申请。但高树华的聪明和高尚之处在于,他选择了一个虽然也有风险,但基本上稳妥的“私自逃跑”策略:他同力沙克定立约法4章:1,绝对保密,不向任何第三者透露;2,商定好逃跑的路线和方法;3,给力准备好一套伪造的红卫兵证和红卫兵袖章,路上零用的20元钱;4,第二天夜里,高亲自用自行车带力到火车站,送他上车。并嘱咐他逃出内蒙之后,千万不要再贸然回来。何时安全了,高会派人通知他。

第一次的“逃跑”十分成功。但力没有完全遵守约定的计划。他在上海住了半年,就放松了警惕,到1967年夏天,粗心大意地返回内蒙。立刻第二次被抓,受到外语系学生的监管。他再次给高树华写信,要求帮他再“逃跑”回上海,但是遭到高树华的断然拒绝。据高树华自己回忆,原因也比较简单。因为形势已经完全大变,此时的师院,已经不是66年冬天的无政府状态。自治区一级的革委会筹备组己经成立,高树华是筹备组成员之一,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逐渐恢复。内蒙师院处于军训阶段,校内有军代表驻守,行政管理和审查比较严格。全国的大串联已经停止,红卫兵证不再有用。

力沙克对高树华拒绝第二次帮忙,很是生气。他可能以为,高树华当时在内蒙的地位如日中天,大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据高自己回忆,其实力完全错估了高的个人能量,更对当时险恶的政治形势,懵懂无知。这个时候要求高帮忙,高无论如何难以插手。如果走非法渠道,几乎没有可能。如果循正常渠道,等于公开把高自己挂在乌兰夫的线上,正好证明那些反对高树华的人一贯正确。因为此时,从中央到内蒙,正处在新一轮揭批乌兰夫黑帮的高潮之中。

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中,乌兰夫家族一一平反,全家人庆贺大难不死。云婷老太太还专门请高树华到他们的新居,与乌兰夫的众子女一同聚餐。1975年春,高树华在北京参加四届人大期间,同力沙克(改回原来的名字乌杰)再次重逢。乌杰告诉他,“总理病很重,主席身体也不行了,今后是邓小平主事,到那时一切会好起来。”

高半开玩笑地问:“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。我可能被划到江青这边,到时候你会不会拉老弟一把?”
乌毫不犹豫地说:“你不会有事的,我们都知道你的观点,你不会有什么事的。”

两年以后,高树华被隔离审查。其妻宗馥华投诉无门,想起高和乌1975年的谈话,于是趁去北京出差机会,给乌挂个电话,希望能见他一面。乌的答复很勉强。宗于是打消同他见面的念头,再也没有同他联系过。

后来还是胡耀邦的电话起了作用。高树华得以恢复自由,枉受五年多牢狱之灾,还丢了公职和党票,成为孑然一身轻的自由职业者。

1995年秋,高树华出差期间,偶然与布赫在北京的内蒙宾馆不期而遇。布赫态度友善,拉着高树华想拉几句家常,并且说全家人经常谈到他。乌杰也总想见见高。希望再打电话到宾馆,能和高约个时间。此时,布赫己经贵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。几个贴身保镖,急着催促首长,赶快离开人多眼杂的宾馆大厅。而高树华本人,也没有心思同首长深谈。

高当时的心情是:“这年,我已54岁,早该‘知天命’了,我不再似当年毛头小子那般幼稚。我深知,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交往圈子,俗话叫‘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’。断续相识多年,我却不沾乌兰夫亲属这个圈子的边,主观客观皆然。…文化大革命,我是乌兰夫黑帮份子、乌兰夫的第五纵队;清查中,我又成了反乌兰夫的罪人。当权者两次进攻,都找错了对象。其实我什么也不是,我只是我自己而已。

“我已经领教够了,领教得通体透彻,无怨无悔,死也瞑目了。眼下,肥皂泡早已破灭,故事何不赶紧结束。当晚,我断然搬出内蒙宾馆,中止了同乌家这场梦一般的来往。”

通过高树华和乌杰个人恩怨的故事,我们或许可以总结出三条对今后内蒙文革研究不无裨益的
特点或者规律:第一是高树华在“政治路线”和“个人恩怨”之间,保持了巧妙的平衡,显示了难得的人性本色。做为造反派领袖,他坚定站在毛路线一边,始终充当冲锋陷阵的角色。但做为血性男儿,他并未丧失人性。据我分析,他在决定帮助力沙克“逃跑”的时候,并非没有衡量过风险,当时形势险峻,一旦他的计划泄密,即使仅仅在造反派内部泄密,对他也是巨大的风险甚至灾难。但是,他或许内心深处也不认为力沙克是坏人,或许仅仅出于朋友义气,两肋插刀,总之,最后还是人性占了上风。从高树华的这个事例,使我联想到文革两派与人性多少之间,似乎也有某种联系。由于造反派多数人由文革前受到压制的弱势群体构成,其中不乏所谓调皮捣蛋份子,落后白专份子,和党团组织闹对抗的份子等等,而这些人当中,恰恰包括了许多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,比较有头脑的人。他们虽然也喝了不少狼奶,但相对于喝狼奶更多的那些革干子女,党团员积极份子,他们喝人奶的比例仍然偏高,因此,面对复杂政治局面时,稍微还能做些独立判断。

第二,个人秘密与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,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。例如高树华的这个秘密,一直深藏不露,只有他和力沙克两人,你知我知,天知地知,即使他的家人和最亲密的造反派战友,都毫不知情。其保密之成功和彻底,可以从内蒙文革的整个历程得到验证。文革前期的院党委、工作组、工作队、保守派,文革后期的革委会、核心小组、滕海青和高锦明本人,直到师院造反派内部分化出的“揪乌联队”等等,都曾经长期怀疑高树华与力沙克有特殊黑帮关系,而且千方百计要揪出他这个“乌兰夫的别动队”,但一直没有成功,高的许多造反派战友,私下里也有人曾经怀疑高和力有某种特殊关系,但也仅仅局限于怀疑,从来没有抓到过任何真凭实据。直到高生命后期撰写回忆录,才透露了这段秘辛,再现了这一历史的真实。如果高树华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,那恐怕这段历史悬案,将永无澄清的可能。

第三,共产党整人之没有原则和标准。从高的例子不难看出,中共整人手法灵活多变,为所欲为,从来不讲原则和逻辑。要按说,在乌兰夫家族倒霉的时候,你怀疑高树华和力沙克的关系,揪高树华有理。那么,乌兰夫平反之后,就应该承认当初揪高树华是错的,起码高树华没罪。但是,因为他是造反派的头头,必须斗倒斗臭,所以,倒打一耙,给高扣上“迫害反对乌兰夫”的罪名,不管原则逻辑,没有标准尺度。所以高树华自己写道:“当权者两次进攻,都找错了对象。其实我什么也不是,我只是我自己而已。”

从高树华和力沙克私人关系的小事情,可以进而推展到中共治国安邦的大政策。例如五十年代的“化私为公”和九十年代的“化公为私”,本为性质上绝然相反的两件事。你要肯定前者,就得否定后者,反之亦然。但共产党就能耍赖,偏偏要把两者说成都对,都有理。对此,秦辉教授有非常精彩的分析。他说:“转型国家先把老百姓的东西据为国有。假如如今在私有化过程中,用公正的办法解决还好。不但你现在的私有化让人觉得可以接受,当年的国有化也算是有了个交代――当年我是一片好心,为理想而搞的国有化。现在看看国有制效率不行,公平地还产于民,于前于后都不为一己之私嘛。但是,一旦国有财产被看守者悄悄瓜分了,问题就出来了。现在的私有化像是分赃,那么当年的国有化就像是抢劫了。”

总之,一味迷信权力,不讲任何规则、道德与逻辑,在当今中国早已成为普遍而严重的问题。从这方面看,文革四十年,弹指一挥间,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并没有变得更加聪明和成熟。不让讲话,不许争论,只由官方一个声音发言,最终将导致悲剧重演和历史倒退。

没有评论 :

发表评论

评论